关于2018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
2018-12-24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的文件要求,依据《水利部综合事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于2018年10月至12月开展了2018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对60家水利工程启闭机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郑州水工机械有限公司等54家企业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河北衡工水利机械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云南水利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企业结论为“非正常生产状态”(具体见附件)。
合格是指实地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结论均为合格;不合格是指实地检查结论不合格或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结论不合格;“非正常生产状态”是指企业生产车间或成品库无相关产品(或部件)的企业。
公示时间为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实名书面提出意见。
联系部门: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
联 系 人:洪伟、张怀仁
联系电话:010-63204460、010—63204456
电子邮箱:hongwei813@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线阁街58号
邮 编:100053
附件:2018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结果
关于2018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docx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