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建设函〔2024〕512号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我部将组织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现就信息填报和具体检查工作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填报工作
(一)填报主体及时间
1.填报主体
在建重大水利工程2024年有启闭机安装任务的项目法人(附件所列82项必填),启闭机生产制造企业。
2.填报时间
2024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二)填报方式及内容
1.填报路径
登录水利部产品质量监督总站(www.wpqs.mwr.cn)首页,点击进入水利工程启闭机企业及产品名录库(以下简称名录库)。
2.项目法人填报内容
填报附件所列的在建重大水利工程2024年待安装或验收的启闭机产品信息。
3.启闭机生产制造企业填报内容
填报2024年签订合同且正在生产的启闭机产品信息。
(三)信息填报相关要求
1.首次填报须注册账号,经审核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已注册的单位,按要求更新相关产品信息。账号注册、产品信息填报后,请及时关注审核状态,若未通过审核,请及时联系有关工作人员。
2.各有关项目法人和启闭机生产制造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3.需注销账号的启闭机生产制造企业,应及时登录名录库,按相关程序进行注销手续办理,避免影响后续监管工作。
二、“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工作安排
(一)抽查对象
项目法人填报信息涉及的启闭机生产制造企业、名录库启闭机生产制造企业,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工作要求,随机抽取30家企业。
(二)抽查内容
检查内容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建设函〔2020〕648号)要求执行。
(三)抽查组织
检查工作由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牵头,有关流域管理机构配合,水利部综合事业局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四)抽查工作安排
1.2024年7月底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水利部综合事业局组织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召开专题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部署。
2.2024年10月底前,完成2024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
3.2024年12月底前,对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进行总结,并向相关企业发出问题整改通知书。
(五)抽查结果应用
抽查结果将在水利部网站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并将发现问题及整改要求通知相关企业,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整改的,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公开。
(六)抽查工作要求
1.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2.抽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开展工作,保守被抽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赵建波
电话:010-63206129
2.水利部综合事业局 洪伟
电话:010-63204460 15011531596
附件:在建重大水利工程2024年有启闭机安装任务的工程名单
水利部办公厅
2024年6月15日
附件:在建重大水利工程2024年有启闭机安装任务的工程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