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的函
2023-11-07

建设重函字〔2023〕117号


安徽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厅、河南省水利厅、湖北省水利厅、四川省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3〕594号)要求,定于2023年11月8日开始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经从水利工程启闭机生产企业及启闭机产 品名录库随机抽取,确定安徽省六安恒源机械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赵勇平等专家为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

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办建设函〔2020〕648号)的规定开展,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联系人:洪 伟  010-63204460  15011531596

赵建波 010-63206129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