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的函
2023-10-18

建设重函字〔2023〕113号


河北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厅,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建设函〔2023〕594号)要求,定于2023年10月23日起开展2023年度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督抽查工作。经从水利工程启闭机生产企业及启闭机产品名录库随机抽取,确定河北强华水利机械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为检查对象(名单见附件1),梅华锋等专家为检查组成员(名单见附件2)。

抽查工作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启闭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办建设函〔2020〕648号)的规定开展,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准备。检查期间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联系人:洪 伟  010-63204460  15011531596

赵建波 010-63206129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司

2023年10月18日